甚麼是擴大書審?
政府為了降低稽核成本,且便民服務,於民國59年至今,針對年營收低於3000萬元以下之中小企業提供之稅收制度。
台灣企業對於所得稅計算有兩中方式,第一種是如實申報(非擴大書審) ,是根據實際情況來申報所得、成本、費用、損失。第二種方式是擴大書審,也就是企業只要確定年營業收入,乘以一個固定的比例(純益率),就可以算出純收入(所得)。
政府每年會針對每種行業性質,部頒一個統一的百分比數字為標準,也就是政府認為你這個行業能賺多少錢,認定你的所得。
假設從事一般買賣業的公司,一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,則所得就是1000萬*6%=60萬元,就是政府認為你今年賺了60萬,再去乘上所得稅率20%=12萬元。
如果一家公司經營多種業務,則會以金額最大的那個業務作為標準。這個制度能使企業更簡單的報稅,但是還是有很多必須要注意的地方,此時,還是請專業的記帳士事務所幫您把關是最安全的決定。
完成申報後,為什麼還會被查帳呢?
政府還是會針對擴大書審的企業進行抽查,看是否有誠實報稅,不論公司採取的是否為擴大書審,都切記必須保留帳冊與憑證,且完善的紀錄備查,
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,核定其所得額。
有不少營利事業因平時對於進、銷、存貨或原、物料之領用、耗用缺乏詳實記錄,以致年度結算申報時,銷售或生產成本部分無法提示詳實資料供核,而被按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逕行核定營業成本,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採用擴大書審公司,往往都是賺多報少,此時就要注意做好資金與金流的管理,錢=帳上=憑證,國稅局只要相互勾稽即不難知道是否有逃漏稅的情形,無疑是企業必須要控管的原則。